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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光华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方向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45年的浙江大学法学院,创建之后经过多年的发展,成为我国教育部相当重视的学院,受到国家和社会人士的一致好评,现在该院系开设在职研究生课程班,下面就介绍一下浙大光华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方向。

  招生方向:

  讼诉法,EMBA,民商法,刑法,民商法公司与金融法,经济法学,公司与金融法,民事责任,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

  招生对象:

  从事以上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士;

  有志于提升自身法学理论素质和实务能力的人士;

  有志于提高自身竞争力,拓宽职业发展空间的人士;

  大专毕业及大专以上学历。

  证书颁发

  1、学员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考核或考试合格,发给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

  2、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员,入学后可报名参加全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与法学综合课考试,通过者凭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须在课程有效期内),且满足同等学力申硕条件就可以报考全国统一的申硕考试。

  以上介绍的是浙大光华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方向,主要从招生方向,招生对象,证书颁发等三方面进行了介绍,通过以上的介绍,现在你们应该对以上的介绍有了一定的了解,还有疑惑的学员可以咨询浙大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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