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在职课程班招生信息
时间:2016-07-13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是一所具有显著学科特色和实力的法学院。
专业方向及课程
一、课程设置
【民商法学】法理学、法学前沿(含刑事法学)、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商法学(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保险法等)、民事法律与特别法、亲属继承法、房地产法、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国际法学、比较民法学、社会保障法等。
二、课程特色
系统硕士教育按照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计划设置课程,教师与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师资相同,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免试入学采取资格审查方式,免试入学。
多次申硕机会一般有三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进度在所学课程有效时限内选择考试时间并申请学位。
共享浙大资源在职学习期间可享名校讲座、论坛、沙龙等校园学术文化活动及浙江大学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浙大资源平台。
三、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两年。按规定学时面授,充分利用在职人员业余时间;
2.学费21000元(书本费:1000元。)
3.教学地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在职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在取得学士学位满一年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开学,即日起报名,每班人数为40名;
2.报名地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邮编:310008;
3.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1寸免冠照片和2寸免冠照片各2张;(3)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录取事项
1. 录取审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共同进行录取资格审查;
2. 正式录取及学费收取:凡审查合格者,发入学交费通知。学员依据通知规定,入学前完成交费。
3. 录取流程:提交报名表→学校审核→学校发入学缴费通知→学员支付学费→学校开发票、通知开学时间地点
结业与学位申请
1.进修学员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考核或考试合格,发给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2.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具有学士学位并通过全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与法学综合课考试者,通过浙江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进入硕士论文阶段,硕士论文答辩通过,授予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上文为大家介绍了浙江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在职课程班的相关信息,相信学员们都有所了解。目前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正在火热的招生当中,有意向的考生抓紧时间报名。